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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榮民總醫院 婦產部
主治醫師 余堅忍博士
 

  子宮頸癌的發生在台灣仍排名在婦女癌症的第一位,主要的治療方法有放射線治療與手術治療。治療的最高原則是完全消滅病灶並保留患者最佳的身體狀況。但遺憾的是,子宮頸癌有向外沿展侵犯與轉移的特性,因此,在治療上就必須依照每位病患的病情與身體狀況,來量身訂做一套最佳的治療策略。

  手術該怎麼做?放射線治療該如何給予?範圍多大?對轉移病灶要不要加上化學藥物以增強放射線的治療效果?癌病灶若侷限在子宮頸,無淋巴結、無子宮頸旁組織或血管的侵犯,子宮根除術是最佳的選擇,術後也不須追加其他治療。但若並灶侵犯過深、或並灶過大、或有子宮頸旁組織或陰道侵犯、或林巴結轉移、或血管侵犯,子宮根除手術後要考慮追加放射線及化學藥物治療。子宮根除術指的是將子宮頸旁組織作一寬廣的切除,以免留下癌病組織。這種廣泛而徹底的手術,會造成膀胱與直腸的損傷,導致膀胱肌的無力與尿道肌的緊縮,發生小便困難,或變成慢性的膀胱發炎。

  1996年,日本的YABUKI施行一種細膩的子宮根除手術,保留支配膀胱的神經。術後不僅膀胱功能在短短的2-3周恢復完全,子宮頸癌的復發並未增加。現代醫學著重生活品質,在不影響治療成效的前提下,侵犯性的手術越做越少。侷限性的子宮頸癌接受子宮根除手術後,若能不再如影隨形般的帶著尿管尿袋,對醫師來說該是多麼愉快又有成就的善事。 (2002/09/16)
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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