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宮頸癌的復發因子
有一些因子如淋巴結轉移、較大的病灶
( > 4cm)、病灶侵犯深度較深、較差的病理組織型態、以及淋巴血管侵犯
(LVSI) 等,均被認為是屬於預後較差的危險因子。根除性子宮切除後若病理切片發現有淋巴結轉移,術後補行放射治療可減少骨盆腔內復發,但似乎對存活率改善不多,因此類病例可能已有遠端轉移,手術後追加化學治療或其他輔助治療是否可減少復發,仍有待日後研究。對於手術標本邊緣安全距離不足或病灶未切除乾淨的病例,術後補行放射治療會有所幫助,可減少骨盆腔內復發。
復發性子宮頸癌
骨盆腔內局部腫瘤復發的病例,可以使用以前尚未用過的治療方法。比如說,以前用放射線治療的,可考慮用手術處理,反之亦然。對於已有遠處轉移的病例,可以嘗試使用化學治療。
手術後復發性子宮頸癌的處置
經由手術治療後的子宮頸癌,於骨盆腔發生復發後,可進一步接受放射線治療,文獻上報告有16
~ 47%的五年存活率。至於是否要合併化學治療則有待研究。如復發部位只局限在骨盆腔中央
(Central Recurrence),無骨盆腔側壁蔓延,可考慮再以手術治療。
放射線治療後復發性子宮頸癌的處置
全劑量
(Full Dose) 放射治療後腫瘤復發如何處理,須視復發的部位而定。骨盆腔中央復發
(Central Recurrence)
無骨盆腔側壁蔓延的病人,通常可施行骨盆臟器剜除術
(Pelvic Exenteration)。骨盆臟器剜除術
(Pelvic Exenteration)
所引發的死亡率隨經驗的增加,已小於10%。此外,自控式人造膀胱
(Continent Urinary
Reservoirs)、陰道重建 (Vaginal
Reconstruction),以及低位直腸吻合術
(Low Rectal Anastomosis)
等手術的進步,都使病人在接受骨盆臟器剜除術後仍可以有接近於常人的生活品質。骨盆臟器剜除後的五年存活率,介於30
~ 60%之間。小於2公分的復發病灶,可施行較小範圍的手術
(如Radical Hysterectomy),但這種作法常常會有泌尿系統的併發症出現。對此類病人,仍建議施行骨盆臟器剜除術
(Pelvic Exenteration),但病人心理建設與身體情況是否合適,須審慎評估。至於骨盆腔側壁
(Pelvic Sidewall)
復發,目前實驗中的治療方式有手術中電子束照射,或手術中近接療法
(Intraoperation Electron
Beam or Brachytherapy)。復發後的積極治療,對病人的經濟、情緒與身體的負擔均相當大,這些都必須在治療前列入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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